刘宓庆的这段话道出了汉语的感性特征,从汉语的造字之源来看,这种说法有其根据。汉字的“六书”中,前四体都与表感知的“象”有密切联系:指事字是指象,象形字是画象,形声字是半象,而会意字是拼象。汉字的“象”与“意”有着高度的同构关系。由此可见,在汉译英的过程中,译者需要融入自己的体验与想象,进行艺术的再现,而审美能力是艺术再现的前提。对于翻译的审美问题,刘宓庆认为:
翻译审美属于表现(法)论。目前不少中国和西方研究翻译表现论的人绕开审美,只从语言本身出发谈表现,犹如隔靴搔痒。……绕开审美就是绕开perception。Perception在美学中的意义界定是感知(感觉、知觉)。狄德罗(Denis Diderot,1713—1784)说过,“人类是借助于感知(sense)来辨析理解(understanding)”(Treatiese on Beauty,《论美》)。翻译审美绕开感知无异于使自己陷入色盲之境。……但是对美的辨析始于审美态度。审美态度是获得审美经验的初始条件和第一步,这时审美主体(译者)对审美客体(原作)进行扫描或审视(contemplation,观照、静观);同时审美客体则以自己的审美潜质期待主体的感应。因此主体从审美态度获得审美经验是一个互动过程。[10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