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西点,不论是口头或是书面的报告,都必须是最完整、最准确的正式陈述。学员个人必须保证报告在呈递前后的准确性。列队报告时,组织者只有确认缺席学员是得到批准时,才能认为这个学员的缺席有正当的理由。假如报告上交了,后来又发现其中有不准确之处,必须尽早报告新的情况。
每个人不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为自己所说或所写的陈述负责,也要对别人的行为负责,这是西点经常对学员提出的要求。因此,学员要常以口头或书面陈述的方式来表明他履行各种义务的情况,而这
些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就代表着你个人,只有客观准确无误,才能赢得荣誉。
不欺骗。西点认为,如果学生为自身利益采取欺骗行为,或帮别人这样做以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,就是以欺骗方式违反了荣誉准则。西点认为学员的“欺骗”包括:剽窃(不加证明地引用别人的观点、别人的话、别人的材料或工作,以充己有);不正当表现(在作业的准备、修改或校对中得到别人帮助而不加以说明);使用未经允许的笔记等。 学员在论文、报告和设计中常使用别人的某些观点、语言、资料和成果,而且,在准备修改、编辑、整理、纠正、校对以及检查作业时,也常得到别人帮助。学员必须清楚、明确地注明作业中哪些部分不是自己独立完成的,特别要明确指出材料全部来源和各种接受援助方式。受其启发而产生新的思路或观点的材料,学员也要注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