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4)亲身去做,为人师表。
身教重于言教。教师的优良品格本身,既是一种教育因素,又是一种教育手段。它无形中对学生人格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。小学儿童模仿性强的心理行为特点,使教师对他们的表率作用更为显著。陈鹤琴认为,教师即使其他方面做得很好,但如果“不能以身作则,示范儿童、感化儿童,也是很难收到教学上的成效的”。现实中有许多教师往往拿完美的标准去要求儿童,“只责怪儿童的不是,而不求自己的反省”①。因此,教师首先要在人格上做学生的表率,在教学上要恪尽指导之责。教师要“亲身去做”“亲身去参与”,不能只站在旁观者、教导者的地位上,对学生讲解、说教、批评,而是要走到学生中间,成为他们中的一员,把对学生的要求首先体现在自己的身上,以实际行动示范学生。
(5)教师之间应精诚协作。
学生的成长离不开教师集体的培养。学校教学的改良、良好风气的形成,都要依赖集体的力量和教师间的相互协作。陈鹤琴指出:“中国的学校内教师间往往生出许多派别,这是很不好的现象。”特别是新、旧教员因时代经历所造成的观念、兴趣上的差异,往往是“旧的教员只和旧的教员在一处”,“新的教员也便和新的教员在一处”,这样一定会因隔膜而发生派别、误会甚至倾轧。这是教师应努力加以克服的。正确的做法是“同校的教员应常在一处,尤其旧的教员应当常与新的教员在一处”,相互学习,精诚协作,共同进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