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情感一如我的思绪,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涌动。我的全部卑弱的激动全都被对真理、对自由、对道德的爱所窒息了,而最令人惊讶的是,这种骚动在我的心中持续了四五年之久,激烈程度之高,恐怕任何人的心里都不曾有过。
我写这篇征文,方式很奇特,我在后来的其他作品中,几乎也总是运用这种方式。我把不眠之夜用来写它。我在床上闭上眼睛思考着,绞尽脑汁地把一个个段落在脑子里考虑来考虑去,然后,待我总算满意的时候,便把它们存在记忆中,直到我可以把它们写在纸上为止。可是,当我起床、穿衣的时候,又全都忘记了,当我展开纸准备写的时候,我所构思的东西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。我打算请勒瓦瑟尔太太来当秘书。我先已让她同她的女儿及丈夫住在我的附近,是她为了让我少雇一个仆人,每天早上前来为我生火和打扫。她来的时候,我便在床上把我夜间构思所得口授于她。这个办法我遵循了很久,使我避免忘掉很多的东西。
这篇稿子写成了后,我便拿给狄德罗看,他很满意,还指出几处应修改的地方。然而,这篇热情洋溢、气势恢宏的作品,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。在出自我之手笔的所有作品中,这是推理最差、最不匀称、最不和谐的东西。不过,不管你生来有多大才气,写作技巧不是一学就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