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罐丢给萧经瑜,就看他熟练地单手把拉扣打开,一句话没有,先仰着脖子干掉了一瓶。
空掉的易拉罐在萧经瑜手里也没有坚持过两秒,直接被捏成了一团辨认不出形状的废料,胡成撇了撇嘴,自己也开了一罐喝了一口:“其实我是真有个问题,一直想问你来着。”
“你说你现在,到底是属于迟来的觉醒,还是只是因为有人跟你抢了啊?”理论上来说,男人最了解男人,但胡成却怎么也没法从这两个可能性中找到更符合萧经瑜的答案,“你要真这么喜欢,早那些年干嘛去了,要不喜欢,在这争个屁呢?”
萧经瑜看也没看胡成一眼,只是又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罐啤酒打开,疯了一样往嘴里灌。
就这样连着灌了三四瓶进去,他才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开口:“我不喜欢……我疯了才不喜欢,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,喜欢的要死。”
当年他高三毕业,兜里揣着三百块钱,背着自己那把破吉他就离开家乡,去了海城。
那时候的高考状元还没有任何商业价值,这个省状元的身份带给萧经瑜的,只有满身傲骨。他去了海城第一件事,就是先找了个酒吧开始驻唱,老板包吃住,一晚上唱三个小时,给六十块钱。
萧经瑜当时听完这个条件,第一个问题就是:“唱六小时,能给一百二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