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、凡思想过于顽固,不合现代生活,或迷信鬼神,不脱神权时代之习气者,不选。
5、凡思想学说适于现代生活,或能与国外学说互相参证者选;其陈义过高,已入于哲学的专门研究范围者,不选;意义肤浅,而故为深刻怪僻之文以欺世骇俗者,如《扬子法言》之类,亦不选。
6、卑鄙龌龊之应酬文,干禄文,不选。
7、墓文不选;其为友朋或家属所撰,确有至性语者选。
8、意兴枯索,及故为恬淡之笔,而其实并无微辞奥义者,不选。
9、小品文字,即短至十数言,而确有好处,能自成篇幅者,亦选。
10、文章内容,与学生专习之科目有关系者,选。
11、记事文同一题目,而内容有详略或时代之不同;论辨文同一题目,而内容有全部或一部之反对;或题目虽不同,而所记所论,可以互相参证者,均酌选一篇为主篇,余为附篇。
12、凡长篇文字,仅选读一节者,即以此节为主,其余为附,用字体分别,庶无任意割裂,首尾不完之弊。
【讲的方面】
1、选定之文,均加标点符号,且分全文为若干段,或每段中复分为若干小段,便于学生之预备及自习。
2、每讲一文,先命学生自行预备,上课时,仅就后方3至7条仔细解释之。
3、作者所处时代之文学趋势如何;此时代之文学,优点如何,劣点如何;作者在此时代中所占地位如何;所讲之文,在其一生作品中所占地位如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