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世纪关于人与机器的讨论的一个重要观点的体现是1739年德国出版商策德乐(Johann Heinrich Zedler)出版的大词典(Grosses Vollstandiges Universal-Lexi-
kon)中的“人机器”(Menschliche Maschine)词条下的解释,此处同样对身体和灵魂的界限进行了表述:“人机器,或人的身体,是人的另一个基本组成部分,它是一种非常艺术的同时又容易改变和腐烂的机器……”①初看时我们可能会感到惊讶,通常被认为是天然的身体在此处被称为是艺术的。词条中继续谈道:“涉及人的身体的构造,可以看出,它是最完美的、卓越的、艺术的机器,因为它是造物主用不同的部件以最好的方式组装完成的,为了使这台机器可以井然有序地按规律转动。”②依据自我运转的规则,身体和机器被相提并论,人的身体作为上帝创造的艺术品而成为其他机器—艺术品(Maschinen-Kunstwerk)的样本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身体和机器不但是可以相互比较的,而且是同义的。同时,人的身体作为上帝造物的一部分则拥有其自然的属性,是人制造的机器所不具备的。基于这种区别,人的身体和人所制造的机器之间是有区别的,即人的身体既是上帝制造的艺术品,又具有自然的特性,而人制造的机器是纯粹人造的,就这一点而言它是不能超越其自然的原件的。这个观点与莱布尼茨(Gottfried WilhelmLeibniz)对于自然的和人造的机器之间的区别的看法相一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