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开封府巡夜官吏前往查问,天水郡王却指使一位宫中内侍出面,声称是奉了圣上口谕干办皇差。”
“如此妄言岂非荒谬?我大宋朝廷自有制度,纵然要抄家治罪,也有开封府在,有刑部在,有大理寺在!”
“即便是圣上出手惩治家奴内侍,外臣无从置喙,那也有御前班值侍卫在!何时需要一个郡王带领府中婢仆执法办差?百余婢仆明火执仗,夤夜闯入民宅中大肆搜捡,闹得四邻惊恐,此举与入户行劫何异?!”
御史中丞唐继先的言辞很能站得住脚,很快在殿中催发了一阵轻微的骚动,尤其在文官群体中引起了普遍的共鸣。
文官们是最厌恶阉人的一群人,他们当然不会为一个油水丰厚的内库押班的惨死而感到愤愤不平,但他们同时也是最在意维护朝廷制度与体统的一群人。
而让一个郡王带领府中婢仆执法办差,明火执仗把人打死抄家,这显然是严重破坏朝廷制度与体统的。换句话说,把一个太监打死抄家本身不是问题,但是谁来执行、怎么执行就有问题了,而且问题很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