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老是同样的装束,从一七九一年以来始终是那身打扮。笨重的鞋子,鞋带也是皮做的;四季都穿一双呢袜,一条栗色的粗呢短裤,用银箍在膝盖下面扣紧,上身穿一件方襟的闪光丝绒背心,颜色一会儿黄一会儿古铜色,外面罩一件衣裾宽大的栗色外套,戴一条黑领带,一顶阔边帽子。他的手套跟警察的一样结实,要用到一年零八个月,为保持清洁起见,他有一个一定的手势,把手套放在帽子边缘上一定的地位。
关于这个人物,索漠人所知道的不过这一些。
城里的居民有资格在他家出入的只有六个。前三个中顶重要的是克罗旭先生的侄子。这个年轻人,自从当了索漠初级裁判所所长之后,在本姓克罗旭之上又加了一个篷风的姓氏,并且极力想叫篷风出名。他的签名已经变作克·特·篷风了。倘使有什么冒失的律师仍旧称他“克罗旭先生”,包管在出庭的时候要后悔他的糊涂。凡是称“所长先生”的,就可博得法官的庇护。对于称他“特·篷风先生”的马屁鬼,他更不惜满面春风的报以微笑。所长先生三十三岁,有一处名叫篷风的田庄,每年有七千法郎进款;他还在那里等两个叔父的遗产,一个是克罗旭公证人,一个是克罗旭神甫,属于都尔城圣·马丁大寺的教士会的;据说这两人都相当有钱。三位克罗旭,房族既多,城里的亲戚也有一二十家,俨然结成一个党,好像从前佛罗棱斯的那些梅迭西斯一样;而且正如梅迭西斯有巴齐一族跟他们对垒似的,克罗旭也有他们的敌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