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腾四溃,河倒灌洪泽湖,高堰不能支,决口三十四。漕堤崩溃,共决三百余丈”。奔涌而来的河水,又倒灌入淮河,淹了淮扬七个州县。在所谓的“乾隆盛世”之后,政治腐败日甚一日,治黄又陷于无策状态,仅是堵口修堤、补苴罅漏而已,黄河水患的形势更趋恶化,也让不少河督东奔西突,疲于奔命地四处堵口抢险。到了嘉庆年间,由于决溃频频,四下泛滥,而又堵口无术,曾让当时的清廷治河名臣黎世序束手无策,一筹莫展,甚至一度曾企图畏罪自杀。
不过,由于黄河堵口工程很多,用费浩繁,朝廷又投入巨大,正好给贪官污吏造成一个营私舞弊、从中牟利的机会。一个原本不那么起眼的河督一职,居然成了大发横财的肥缺,每一次的堵口塞决,都能让河督中饱私囊、富得流油。为了约束官员,减少河防丛弊,清代河工成例,黄河决口,所用银两,只准报销六成,其余四成由道府以下文武汛员赔偿。这种制度看来很严格,但实际上恰恰助长了河督们的贪污之风。乾隆三083十九年(1774)八月,黄河清江浦老坝口决口,当时的南河总督吴嗣爵提出“钱两五十万,限期五十日”的方案用来堵口,但被另一个秉公执法的河官郭大昌视为侵帑误工,结果仅用银十一万两,二十天时间便堵口合龙。为此,乾隆皇帝下谕:今后负责治河的河臣,不能例外,亦应予赔偿。所以该年老坝口合龙所用正杂银十一万多两,除报销六成外,下余空缺则由总河督吴嗣爵赔银四万两,江南河道总督高晋赔银一万两。所余一万余两,由文武各员照例按股分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