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开国草创之制。及太宗斟酌损益,其制乃臻完备。
太宗贞观十年,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,别将为果毅都尉,诸府总曰折冲府。凡天下十道,置府六百三十四,皆有名号,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,皆以隶诸卫。(《唐书》卷五〇《兵志》)
唐之府兵,分置于中央及各地方,而中央几居其半数,所以形势颇强,内重外轻,足资控制。其归中央统辖者,任宿卫之事。
其隶于卫也,左右卫皆领六十府,诸卫领五十至四十,其余以隶东宫六率。(《唐书》卷五〇《兵志》)
唐中央军十六卫简表
唐代府兵编制简表
唐之府兵,沿于后周,为征兵制度。
凡民年二十为兵,六十而免,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,其余为步兵。(《唐书》卷五〇《兵志》)
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,每府有折冲领之,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阵。国家有事征发,则以符契下其州,及府参验发之。至所期处,将帅按阅,有教习不精者,罪其折冲,甚者罪及刺史。军还赐勋加赏,便道罢之,行者近不逾时,远不经岁。(《通考》卷五一《兵考》三)